 |
|
 |
|
|
|
|
| 怀化医专思想政治工作类校级课题管理暂行办法 |
|
为了抓好我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我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类校级课题研究上台阶,规范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类校级课题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的申报
1、根据校思政会拟定的思政研究主题选题;
2、填写好课题申报表上交校宣传统战部。
二、立项
由校思想政治教育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课题进行审定立项,并公示。
三、课题经费
每项课题原则上学校给予1000元的经费支持。开题时发放经费的40%,结题时能结题者发放经费的60%,不能结题者此部分经费不予发放。
四、结题
课题完成并在市以上报刊公开发表后,由课题主持人向校宣传统战部提交结题报告。
五、成果鉴定
校思想政治教育评审委员会对课题主持人提交的结题报告进行审定,并出具鉴定结果。
六、成果奖励
1、由校党委下文对获奖成果进行奖励;
2、获奖成果作为评优条件之一纳入年度考核。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