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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医专新闻报道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

怀化医专新闻报道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

    为了加强我校新闻宣传报道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在推进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激励新闻报道先进集体及个人,促进学校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上台阶、出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范围:全校各职能处室系部及全体教职工。
    (二)奖项设置:
    1、新闻宣传报道先进集体;
    2、新闻宣传报道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新闻宣传报道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遵守新闻宣传报道纪律及原则;
    2、在完成年初下达到各部门单位的新闻报道任务数的基础上按上稿数由高到低排序评出总数的20%; 
    (二)新闻宣传报道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新闻宣传报道先进工作者按当年在各级新闻媒体上稿人数的20%评选。
    2、兼职人员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含校报)全年上稿(报道我校内容)多篇(具体数量由上稿人数按20%的比例计算确定);或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2篇以上。
    3、专职人员(指学校宣传统战部的副部长及其以下人员)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不含校报)上稿20篇以上,其中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2篇以上,且有一篇为党报党刊。
    三、评选办法
    1、各处室系部及个人将年内在所有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报道稿报送校宣传部;
    2、校宣传部审定;
    3、校党委审批
    四、奖励办法
    由校党委下文对新闻报道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本办法自2005年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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